通知公告
2017年山东省音乐学专业专升本考试技能测试细则
发布日期:2017-03-27   浏览:[]

一、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共包含三部分:声乐、钢琴、听音。具体要求如下:

        1、声乐:自选歌曲2首,其中至少1首中国歌曲。

        2、钢琴:练习曲1首,乐曲1首。

        3、听音:音组听记、和声音程、和弦连接、节奏、单声部旋律、双声部旋律。

    音组听记:不超过1个八度,每组5个音。

    和声音程连接:包含自然音级及变化音级的和声音程连接。

    和弦连接:调内和弦的原位和转位。

    节奏听写:2/4或3/4拍常用节奏,长度八小节。

    单声部旋律:在一升、一降内的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民族五声调式的4/4、2/4、3/4、3/8、6/8几种节拍旋律中选择,长度8小节。

    双声部旋律:无升降号的自然大小调或和声小调,2/ 4或3/4拍,长度8小节。

二、分值分配及计算

    音乐学技能满分100分。考试时各科目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声乐、钢琴各占45%,听音占10%。

    考生最终成绩=声乐成绩*45%+钢琴成绩*45%+听音成绩*10%。

三、报名

    技能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3月29日8:00开始,3月31日下午17:00结束。

    专升本专业技能测试报名网址为:http://123.233.117.209/zsb/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技能考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要求,按时到考点参加技能考试。

四、考试

    1、考试时间:4月8日,具体安排详见青岛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2017年音乐学专业专升本招生技能考试安排表

    2、考试形式:听音为笔试;声乐、钢琴为面试,现场演唱或演奏。

    3、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2017年音乐专升本招生音乐技能考试安排表”规定时间参加各项考试,漏考误考责任自负。

        (2)钢琴、声乐考试限时8分钟,考官可以根据情况指定考生演唱或演奏规定内的全部或部分曲目。

        (3)声乐、钢琴必须背谱演唱或演奏。

        (4)不准自带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