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青岛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4-06-05   浏览:[]

青岛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学校。为了推动青岛大学体育运动的开展,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测试,从中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1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田径、健美操、男子足球,计划招生43人。各项目招生计划根据生源质量情况确定。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含)后出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8:00—17:00

(二)报名地点: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中心校区西院)博文楼学生事务大厅

(三)报名材料: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成绩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填写《青岛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递交上述材料,签订《青岛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诚信承诺书》,现场拍照存档。

四、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专业测试结果,并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公示。

五、录取原则

经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者,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专业水平达到各省高水平测试合格标准,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可予以录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六、 监督机制

(一)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上报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

(二)我校监察室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

(三)根据主管部门工作政策要求,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以示公平。

七、管理条例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田径项目测试场地为塑胶场地,足球测试场地为人工草坪,健美操在体育馆中进行。

(二)咨询电话:0532-85953080

(三)监督电话:0532-85953150

热烈欢迎品学兼优,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高中学生报考青岛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