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青岛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发布日期:2022-06-18   浏览:[]

 

1.考生须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按照学校发布的《青岛大学2022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和《青岛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诚信应考。
2.考生须按照要求布置考场,主辅机位位置的监控画面须达到两个机位的取景框要求:手机 A(安装“小艺帮”APP)作为主机,主机面向考生,竖屏摆放,考生根据要求进行考试;手机 B(安装“小艺帮助手”APP)作为辅机,横屏摆放,置于考生后侧方 45 度,要求能监控到考试环境和考试流程。未规范设置考场,故意设置监考盲区,且在监考员提出质疑后不能立即展示且按要求调整者,按违规处理。
3.除两部智能手机外其他电子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出现书籍、纸张(含草稿纸),否则按违规处理。
4.禁止佩戴手表,考生可自行准备时钟。
5.为避免人脸验证失败,考生须素颜出镜,五官清晰,露出额头和耳朵,自带美颜的手机须关闭美颜功能。考生全程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等,不得接打电话,否则按违规处理。
6.考生8:30务必进入APP候考,点击“正式考试”,进入正式考试页面,未及时进入者视为放弃考试。
7.考前考生须按照流程要求以答题地方为中心全面无死角展示考试环境,包含四周、地面跟天花板。
8.考试期间,考生全程不得离开视频录制范围,视频录制不得中断。除考生本人外,任何人员不得在考场内出现,否则按作弊处理;未在监控下完成的考试为无效考试。
9.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流程提示提交视频,确保考试结束后 2小时内成功上传视频。
10.本次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试内容及试卷均属涉密事项,禁止考生以任何形式对考试过程及试题进行录音、录像、录屏、拍摄或传播,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11.严禁考生弄虚作假、替考作弊,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记录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机构,触犯法律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