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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最新的转专业政策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5-06-16   浏览:[]

根据《青岛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办法》(试行)(青大教字〔2024〕18 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 高考成绩不低于意向转入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线的二年级学生,可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初申请转专业。


第五条 学业成绩优秀,主修专业所有课程(不含辅修专业、微专业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含重修),且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位于专业前 20%(计算方法按当年级学分制管理规定执行,下同)的二年级学生,可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初申请转专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作为特殊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

1.休学期间因专业停招或撤销复学后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者;

2.确有特殊困难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3.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有调整专业意向者;

4.有专业特长且在入学后取得与意向转入专业相关成果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转专业资格:

1.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综合评价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3.处于休学或其他保留学籍情况期间的;

4.已转专业的;

5.应予退学的;

6.外校转入的;

7.处于毕业年级的;

8.其他经学校审核后认定不适合转专业的。


其他内容参见附件。


详细政策解读请咨询青岛大学教务处,电话85953565